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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學生的角度:公平出勤政策

發布的2011年3月21日星期一新聞

這是一篇客座文章艾琳·鮑德溫,範德堡大學2014屆畢業生.這篇文章是我們春天的一部分“從學生的角度”博客係列.我們偶爾會在博客上發表客座文章,作為我們努力培養範德堡大學教師、學生和員工之間關於教學和學習的對話的一部分。我們認識到每個人的教學背景都是不同的,但我們希望聽到別人對教與學的觀點將有助於我們的讀者反思自己的教學。如果你想投稿,請告訴我們。

Erin的帖子是對這個提示的回應:“教師應該有出勤政策嗎?如果有,有哪些有效的出勤政策?如果不是,為什麼不是?”

雖然我自己發現很難證明缺課是合理的,但我認為關於強製上課的爭論是校園裏、學生和教授之間的分歧。到目前為止,在範德比爾特的求學經曆中,我看到了很多解決課堂出勤率問題的不同方法。一些教授沒有出勤政策,讓學生根據自己的意願來上課或逃課。還有一些教授用分數來激勵學生上課,他們把出勤率作為學生參與分數的一部分,對課堂上的點擊題給予“分數”,或者對課本中沒有出現的、隻在課堂上討論過的材料進行測試。最後,有些學校不以出勤率為評分標準,而是給出一定的允許缺勤次數(通常是3到5次),超過這個次數,學生的最終成績就會按規定的增量下降。所有這些方法都對出勤率有影響。

我能想到許多支持使用出勤政策的論據。那些無論教授的政策如何,都要去上課的學生,會因為他們的努力而得到學分。那些有逃課傾向的學生被鼓勵去上課。此外,出勤率對學生成績有影響的政策為學生的成績提供了一個“緩衝”,通過增加額外的分數,不需要付出任何努力,隻需要出席就可以了。此外,教授在準備教學計劃上投入了大量精力,要求學生出勤也要求他們付出同樣的努力。

然而,也有人反對強製性政策。那些逃課的學生已經受到了“懲罰”,因為他們在課程中表現不佳,或者錯過了課堂上討論的關鍵信息。為什麼要通過出勤政策進一步懲罰他們呢?當學生被迫做一些事情,被剝奪了作為成年人做出明智決定的權利時,他們也會覺得這是對他們的一種貶低。一些人認為,如果學生支付學費,他們應該有更大的自主權來決定他們利用教師的哪些“服務”。

我毫不懷疑,強製出勤政策植根於教授們希望看到學生成功的願望,以及他們真誠地相信,上課出勤是學習課程材料的最有效手段。然而,我也認為老師應該讓強迫上課對學生來說是值得的。課堂上所涵蓋的材料不應該僅僅是對課程文本中的事實的重複,學生們可以在自己的時間裏更方便地學習。對於一個公平的出勤政策,去上課的行為應該在某種程度上有利於學生,並直接促進他們對材料的理解。這可以通過對文本的全麵解釋來澄清信息,添加材料來補充閱讀材料,或討論概念來擴展學生在課程文本之外的知識。雖然我覺得大多數學生不會因為不尊重教授而逃課,但我認為,如果一個學生覺得他們可以不上課就自己學習同樣的材料(不管這種觀點是否正確),那麼他們就會因為強迫上課而感到不方便或被貶低。

就我個人而言,我不喜歡在課堂上落後的感覺,也不喜歡考試時沒有特定一天的筆記,所以我隻在情有可因的情況下逃課。然而,其他學生有時會把其他事情排在課程表之前。我相信最好的出勤政策是承認學生時間的重要性,讓學生來上課是值得的。這樣的政策不僅激勵學生把上課作為優先事項,而且還促進了課堂上的相互尊重和合作,因為上課對教授和學生都有既得利益。

形象:“謝勒,Flickr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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